医院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标准
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标准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、《严重精神障碍管 理治疗工作规范(2018年版)》相关要求,为切实做好精神障 碍患者早发现、早治疗和规范管理工作,持续加强医疗质量和 安全,对不同患者采取分类收治,促进患者早日康复、回归社 会。结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实际情况,制定北京回龙观医院精 神障碍患者住院标准。
一、封闭病房住院标准
(一)疑、难、急、重等各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。
(二)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处于稳定期且无严重并 发 症 。
(三)传染病免疫筛查结果阴性 (HBsAg 除外)。
(四)部分自愿封闭病房治疗患者。
二、开放病房住院标准
(一)精神障碍患者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住院。
(二)近一个月内无自杀、冲动、伤人及外走等高风险行 为(自杀风险因素评估量表中第1项抑郁症条目评分为≤2分)。
(三)无酒精、毒品等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或者使用精神活 性物质但处于康复期患者。
(四)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处于稳定期且无严重并 发 症 。
(五)传染病免疫筛查结果显示无传染性疾病。
三、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,最终解释权归医务处。《北 京回龙观医院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标准》(京回医〔2019〕27号) 废 止 。
附
一、病房收治患者特色划分
1.18 区: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,心理治疗为主要需求, 诊断符合神经症性、应激相关的及躯体形式障碍,伴有生理紊 乱及躯体因素的行为综合征,成人人格与行为障碍,心理发育 障碍及通常起病于童年与少年期的行为与情绪障碍范围内。
2.25区:符合封闭病房住院标准,年龄≤18岁的精神障碍 患 者 。
3.26 区: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,主要接收特需诊疗及干 部保健对象住院治疗或年龄≤18 岁,法定监护人或委托陪护人 员24小时陪护的精神障碍患者。
4.27 区: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,且以精神康复治疗为主 要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。
5.28区:轻症情绪障碍,年龄18-65周岁,以正念静观治 疗为主要需求的住院患者。
6.29区: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,且以酒精、烟草、网络等 成瘾相关问题治疗为主要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。
7.30 区: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,且以睡眠监测、睡眠问 题治疗为主要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。
二、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评估
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:
0级:无符合以下1-5级中的任何行为;
1级:口头威胁,喊叫,但没有打砸行为;
2级:打砸行为,局限在家里,针对财物,能被劝说制止;
3级:明显打砸行为,不分场合,针对财物,不能接受劝说 而停止 ;
4级:持续的打砸行为,不分场合,针对财物或人,不能接 受劝说而停止(包括自伤、自杀);
5级: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,或者纵火、爆炸等行为, 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。
三、严重精神障碍病情分期
1.病情稳定患者:指危险性评估为0 级,且精神症状基本 消失,自知力基本恢复,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,无严重药 物不良反应,躯体疾病稳定,无其他异常的患者。
2.病情基本稳定患者:指危险性评估为1-2 级,或精神症 状、自知力、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的患者。
3.病情不稳定患者:指危险性评估为3-5 级或精神症状明 显、自知力缺乏、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的患者。
四、严重躯体疾病状况
1.糖尿病并发症:严重的心、脑、肾等器官及神经系统并 发症、糖尿病足、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。
2.高血压并发症:脑卒中、急性冠脉综合症、急性左心衰 竭、高血压肾小球硬化等。
3. 乙型肝炎并发症:感染、黄疸、重度贫血、出血、肝性 脑病、肝肾综合征、肝硬化、腹水、肝细胞癌等。
4.其他严重威胁患者生命安全的躯体状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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