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回龙观医院开放病房诊疗管理规定
北京回龙观医院开放病房诊疗管理规定
为规范开放病房诊疗管理,确保医疗工作正常、有序开展, 保证患者安全,制定北京回龙观医院开放病房诊疗管理规定。
一、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,遵守医院规章制度, 依法执业,合理检查,合理治疗,合理用药。
二、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和医院相关制度、规 定,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。
三、严格执行开放病房住院标准,动态评估患者风险,保 证患者安全 。
1.出诊医生按照开放病房收治标准、病房特色,并根据患 者病情、患者和/或法定监护人意见进行预约住院登记。
2.病区负责对拟住院患者进行评估,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开 放病房住院标准、是否需要安排陪住或聘请护工等,核实相关 人员身份 。
3.办理住院手续进入病房后由护士分配床位,无陪住患者 据患者病情、综合考量生活习惯等因素由病区进行房间分配。 住院期间按照要求动态进行风险评估。
4.患者住院陪护:根据患者病情、自理能力、情感需求及 治疗需要,病区评估患者是否需要陪护。陪护者须满足年龄在 6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等要求。
四 、病房安全管理
1.开放病房患者住院,原则上均应办理自愿住院,患者住 院期间,不能离开医院,确需离院的,根据患者情况办理出院 手续 。
2.经评估后不适合办理出院手续的患者,医务人员应向患 者本人、监护人详细告知评估结果以及患者出院存在的风险, 若患者不听从医务人员建议,视为患者自动出院,办理自动出 院 手 续 。
3.医生、护理、心理等工作人员加强日常工作沟通,建立 与患者及家属动态教育机制,维护患者住院过程安全。
4.患者由封闭病房转入开放病房同门诊患者入院程序,由 开放病房评估后再实施。
五、附则
1.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实行开放管理模式的病房。
2.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医务处、护理部。
3.本管理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。《北京回龙观医院开放病房 诊疗管理规定》(京回医〔2019〕24号),《北京回龙观医院开放 病房交接班制度》(京回医〔2019〕25号),《北京回龙观医院开 放病房风险评估制度》(京回医〔2019〕28号),《北京回龙观医 院开放病房住院患者离院外出管理制度》(京回医〔2019〕29号) 废 止 。
附件:北京回龙观医院开放病房住院管理告知书
附件
北京回龙观医院开放病房住院管理告知书
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,建立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医患 关系,医院在患者签署住院治疗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,向患者 告知以下事项:
1.遵守病房作息,配合诊疗,尊重医师决议,反馈真实可 靠信息。
2.遵守医院各项规定,服从病房管理,严禁危险物品带入, 不得私自使用电器、勿自行调换病室、禁止饮酒吸烟等。
3.勿擅自外出、离院,如须离院请办理出院手续。
4.勿私自翻阅病历、使用自备药物等,由此造成不良后果, 须患者本人承担。
5.请保持住院环境干净整洁,爱护病区设施,有序放置, 勿私自搬动,有意破坏需照价赔偿。
6.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, 一旦发生个人财务损失,责任自 负。
7.病友间请和睦相处,严禁发生争吵、打架等情况,如矛 盾不可协调须出院处理。如矛盾升级可选择报警,由警方负责 处理。
8.请规律饮食、运动适当,勿从事剧烈、危险性活动,以 免发生损伤。
9.住院期间患者一旦发生拒不执行或违背医师治疗意见,
违反医院或病房管理规定或出现冲动、自伤自杀行为,病情变 化风险等级提高的情形,转为非自愿住院治疗模式,入住封闭 病房 。
10.办理自动出院说明:患者住院期间出现下列情况,视患 者自动出院,病区将终止与患者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:
(1)办理入院手续但脱离门诊人员,未能及时入住。
(2)患者发生非本院诊疗范围内的躯体疾病。
(3)患者擅自外出、离院。
(4)患者拒绝遵医嘱诊疗,违反医院住院管理规定。
(5)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医院管理规定,其他应当终止住 院治疗关系的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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